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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侧停车黑收调查:停车缴费给餐饮发票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4-09-28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十字路口

涉及公司:朝内大街277大楼物业公司

记者目击:物业公司利用内部车位“黑收”,包月3000元、提供餐饮类发票

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十字路口东北角的停车场属于东直门内大街277大楼的物业产权,本应属于277物业内部的停车场却对外开放,在没有任何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向在这里停车的车主收取停车费。甚至还可以进行包月,提供餐饮类发票。

现象一:停车不给发票 内部车场却对外开放

北新桥十字路口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大街,紧邻京城著名食肆簋街,食客络绎不绝,停车位紧俏难求。

“十块钱一小时,没发票。”记者看到,一位食客刚想将车驶入位于簋街最西端,北新桥十字路口东北角的一处停车场,就被收费人员告知没有发票。食客据理力争一番未果,无奈地看了一眼身后拥堵的簋街,只得将车驶入了车场。

随后记者上前咨询,被告知这里是内部车场,产权属于车场旁边的东直门内大街277大楼的物业。

现象二:虽是内部车场 但场内车几无内部车辆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整个停车场约有40个停车位,目前挺有20余辆车。但是环顾四周,并无任何可以说明这里是收费停车区的指示牌,也没有标明停车位的个数。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上也并没有明显的类似内部车证的标识。

记者在停车场出入口处附近逗留了约1个小时,期间车场内进车8辆,有8辆车在进场时被收费员告知没有发票。出场11辆,有11辆缴纳了不同数额的停车费,多数索要发票未果。只有一位车主索要发票成功,记者追上前去,对方告诉记者因为经常在这里停车,所以要到了发票。并向记者出示了发票,记者看到。发票的确是停车发票,印章上的公司抬头为北京海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记者致电该公司,询问是否与277大楼物业有相关合作,对方查询后告知记者,没有任何相关记录。

现象三:物业将停车场外包 包月3000元 可提供餐饮发票

记者辗转来到277大楼的物业办公室,以在附近工作的上班族为名询问是否可能在车场办理包月,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车场业务已经外包给一位“胡”姓管理人负责,相关租赁业务可以直接与他联系,并提供了联系方式。

记者按图索骥,拨通了这位胡先生的电话。对方告知,包月并无任何手续,只需每月缴纳3000元,并可提供相等金额的餐饮发票,却无法提供正规停车专用发票。“你把钱直接给我就成,然后我每天想辙给你弄点餐票呗”对方这样告诉记者。

相关政策解读: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出租停车位

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只有277大楼的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后,该停车场才进行相关的出租活动。物业公司无权对停车场进行临时出租并制定价格。(人民网